公司新闻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 > 回顾丨7月储能政策(7月1日-20日)

回顾丨7月储能政策(7月1日-20日)

2023-07-21 17:03:26  来源: 双登集团

宏观政策

国家发改委:发布《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》

7月14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《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到2035年,基本建成安全可靠、智能开放的现代化农村电网,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,城乡电力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,全面承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,农村地区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,电力自主保障能力大幅提高,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。

为如期实现目标,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电网薄弱地区电网建设改造,合理规划布局电源点。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公用电网延伸覆盖,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、储能、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。

中共中央 国务院: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

7月19日晚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。文件提出,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,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,参与碳排放权、用能权交易。

 

地方政策

广东发布《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》

7月4日,广东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》。从新型储能项目规划与管理、备案与储备、建设管理、并网运维、应急消防、监管六方面对储能项目进一步规范。统筹考虑本地区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、土地、安全、并网等条件,制定本地区新型储能电站年度建设计划,并于每年3月底将本地区年度建设计划上报省能源局。新型储能电站并网验收前,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电站主要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试验、整站调试试验和并网检测。

 

青海发布《关于推动“十四五”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》

7月10日,青海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推动“十四五”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》。其中提到,要竞争性配置光热一体化项目,鼓励每10万千瓦电站的镜场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,日储能时长6小时以上(年时长最低为2190小时),技术水平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组织的示范项目。

 

湖北发布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 )》

近日,湖北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 )》。根据征求意见稿,湖北省到2025年,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,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。到2030年,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相匹配,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。

 

新疆发布《关于组织上报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的通知》

7月10日,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《关于组织上报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的通知》。鼓励各地新建共享储能,积极探索建设构网型储能。喀什、和田、克州、塔城、阿勒泰、巴州等地构网型储能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年度独立新型储能规模的20%。

 

河南发布《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》

7月12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》(2023—2025年)的通知。《通知》指出,要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、强化能源安全保障,并提出相应具体举措。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能力。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,加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、风电、中深层地热供暖布局力度,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。加快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,力争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GW。

 

江苏发布《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

7月19日,江苏省发改委印发《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明确指出到2027年,全省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。

《通知》提出,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,在海上风电等项目开发中,将要求配套建设新型储能项目,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。鼓励新能源配建储能按照共建共享的模式,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独立新型储能项目。到2027年,全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350万千瓦左右。鼓励企业用户和产业园区自主建设新型储能设施,到2027年,全省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左右。支持发展电源侧储能,因地制宜在风电、光伏场站内部配建新型储能设施,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。到2027年,全省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50万千瓦左右。支持“新能源+储能”一体化开发,依规推进新能源项目配建新型储能,提高绿电上网能力。

 

  • 扫描关注我们
    的中文微信
  • 扫描关注我们
    的英文微信